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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支部考核办法(试行)

作者:     审核:刘晓    日期:2018年10月12日 09:20   点击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党内有关法规,结合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对象为全党支部。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以抓好党支部思想建设为根本,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学改革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和促进和谐中的作用

(二)考核采取公平、公开、客观性原则,日常管理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党支部自评和学院党委考核相结合,切实把握党支部工作的实情。

(三)坚持把提升党支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增强党支部活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作为考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考核不断提升党支部工作的整体水平。

第四条  考核方式  

每年考核一次,一般在每年11月进行。党支部自评和学院党委评议,权重比为2:8,组织考核由党建中心督办部完成。  

第五条  考核内容      

  (一)班子建设(20分)     

1.党支部班子健全,并按时进行换届改选。委员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战斗力强。(6分

2.每年3月15日和9月15日前,党支部制定每学期学习及“三会一课”计划并报各二级党组织。(4分每学期至少参加开展一次党支部书记业务培训。(4分

3.班子成员廉洁自律。(6分

(二)组织生活制度 20分)

1.实施完善更新党员信息系统,明确党支部设置原则、换届时间、委员构成、支部书记等主要信息。(3分

2.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并及时记录到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内容要明确会议性质、会议主题、参会人员、请假人员及事由。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支委会;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党课。(8分

3.每年6月30日前,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与每位党员谈心谈话,开展民主评议,完成《党员民主评议记载表》和《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4分

4.支委会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每学期谈话不少于1次。(2分)

5.每年党支部组织有特色和意义的主题党日活动或党支部特色活动不少于2次,做到主题鲜明,活动效果好,党员参与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3分)

(三)党员发展(20分)

1.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肃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5分)通过团组织推优、党员和群众推荐等方式,党支部讨论决议,在申请入党师生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5分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支部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5分)

2.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思想汇报工作考察,对合格的预备党员要按时讨论转正。(5分)

3.鼓励教职工党支部发展党员。

(四)党员教育和管理(20分)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根据不同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和形势任务,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生动、主题鲜明的党员教育活动。应认真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每学期不少于4次。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8分)

2.抓好本支部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定期深入调查分析党员的思想动态,每月进行一次研判工作。(3分)

3.每年3月、9月更新完善支部党员信息统计表。(3分

4.每年6月10日前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9月20日前完成新生党员查档接收工作。(4分)

5.党支部要按照党费交纳标准,由专人负责每月收取党费,做好党费交纳记录,每月20日之前交至学院党委2分

)宣传工作20分)      

切实做好支部宣传布局,加强新闻宣传实效性,具体见附则《学院党支部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积极宣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教育活动、先进典型、支部工作创新举措等方面。三会一课、党支部特色活动等未新闻报道扣3分/次,新闻报道不及时扣1分/次(时效性3天)。每学期每个支部上传到院网新闻不少于10篇。

 第六条  考核运用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

(二)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三)对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的党支部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中评定为“一般”、“差”的党支部及其负责人,要求查找原因,限期整改。

   

 

 

                  中共学院党委

                                            2018.10.07

 

 

 

学院党支部考核办法(试行)

2018年10月12日 09:20 831次浏览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党内有关法规,结合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对象为全党支部。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以抓好党支部思想建设为根本,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学改革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和促进和谐中的作用

(二)考核采取公平、公开、客观性原则,日常管理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党支部自评和学院党委考核相结合,切实把握党支部工作的实情。

(三)坚持把提升党支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增强党支部活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作为考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考核不断提升党支部工作的整体水平。

第四条  考核方式  

每年考核一次,一般在每年11月进行。党支部自评和学院党委评议,权重比为2:8,组织考核由党建中心督办部完成。  

第五条  考核内容      

  (一)班子建设(20分)     

1.党支部班子健全,并按时进行换届改选。委员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战斗力强。(6分

2.每年3月15日和9月15日前,党支部制定每学期学习及“三会一课”计划并报各二级党组织。(4分每学期至少参加开展一次党支部书记业务培训。(4分

3.班子成员廉洁自律。(6分

(二)组织生活制度 20分)

1.实施完善更新党员信息系统,明确党支部设置原则、换届时间、委员构成、支部书记等主要信息。(3分

2.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并及时记录到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内容要明确会议性质、会议主题、参会人员、请假人员及事由。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支委会;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党课。(8分

3.每年6月30日前,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与每位党员谈心谈话,开展民主评议,完成《党员民主评议记载表》和《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4分

4.支委会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每学期谈话不少于1次。(2分)

5.每年党支部组织有特色和意义的主题党日活动或党支部特色活动不少于2次,做到主题鲜明,活动效果好,党员参与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3分)

(三)党员发展(20分)

1.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肃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5分)通过团组织推优、党员和群众推荐等方式,党支部讨论决议,在申请入党师生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5分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支部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5分)

2.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思想汇报工作考察,对合格的预备党员要按时讨论转正。(5分)

3.鼓励教职工党支部发展党员。

(四)党员教育和管理(20分)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根据不同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和形势任务,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生动、主题鲜明的党员教育活动。应认真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每学期不少于4次。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8分)

2.抓好本支部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定期深入调查分析党员的思想动态,每月进行一次研判工作。(3分)

3.每年3月、9月更新完善支部党员信息统计表。(3分

4.每年6月10日前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9月20日前完成新生党员查档接收工作。(4分)

5.党支部要按照党费交纳标准,由专人负责每月收取党费,做好党费交纳记录,每月20日之前交至学院党委2分

)宣传工作20分)      

切实做好支部宣传布局,加强新闻宣传实效性,具体见附则《学院党支部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积极宣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教育活动、先进典型、支部工作创新举措等方面。三会一课、党支部特色活动等未新闻报道扣3分/次,新闻报道不及时扣1分/次(时效性3天)。每学期每个支部上传到院网新闻不少于10篇。

 第六条  考核运用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

(二)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三)对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的党支部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中评定为“一般”、“差”的党支部及其负责人,要求查找原因,限期整改。

   

 

 

                  中共学院党委

                                            201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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